合规开展美国STO项目需要的备案工作
STO(证券型通证)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即证券、通证和发行,有以下四种*常见的的设计结构:
1.通证化风险投资基金(Tokenized VC Funds),一个通证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通证持有人提供对基金份额的索偿权。
2.类股票通证(Share-like Tokens),可以具有诸如对某一实体享有所有权份额、LP份额、投票权、股息、利润份额或对未来成功的某一实体享有利益等特征。
3.资产支持通证(Asset-Backed Tokens),可以用于可替换或不可替代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可能需要一层抽象层。
4.加密债券(Cyprto-Bonds),消除中间商和注册机构,减少结算时间并降低运营风险。
Sto代币类型可以分为三种,RgA、RgD、和RgS,下面分析各个类型的利与弊,RgA的发行方只能是美国或者加拿大中小企业,必须经过SEC审批,融资有一定的限额,综合来讲门槛比较高,RgD和RgS发行方国别没有限制,只需要在SEC做备案即可,RgD的募集对象必须满足境内合格投资者,因此常做的类型是RgD+RgS组合。
办理需要在美国注册公司,提供项目表皮书等资料。我司会协助办理。
STO以传统资产为基础,如果全面铺开,是一个前景无限的超级市场。在美国,所有融资类金融活动都在 SEC管辖内,项目如果想融资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在SEC注册然后融资(即通过IPO上市);二是不注册,但是在监管下进行融资(更多为私募)。
在美国,STO是一个合法合规的ICO。STO的核心是符合SEC的监管要求,这里有几个核心概念:1、合格投资人;2、反贪污、洗钱等用途的投资尽职调查(KYC及AML);3、信息披露;4、投资人锁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