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新能源电动叉车防爆安全充电房间
位置:建筑内充电间,宜设置在毗邻建筑外墙区域,应避开GB 50058等标准规定的爆炸危险区;建筑外独立充电间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016及FM 7-39要求;
建筑:应设置独立的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防火隔间,并安装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防火门,宜选用FM/UL认证防火门
抗爆泄爆:厂区应以丙烷作为代表气体,依据FM 1-44设置防爆泄爆设施;现有厂区宜参照执行
喷淋防护:应安装湿式喷淋系统或雨淋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不低于12mm/min,设计持续时间不低于45分钟*充电点位,设计保护面积为房间面积
通风排气系统:应安装机械排风装置,在外墙上(或其他可燃气体排向不影响的区域)提供高位日常和应急排风,日常排风量不低于0.3 m3/min/m2,应急排风量不低于0.75m3/min/m2。排气系统吸入口需位于近天花板处(建议距离天花板10cm以内),新风吸入口应远离排气风机出口,排气风管应为不可燃材质;应为通风排气系统提供应急电源;宜设置为独立的通风排气系统。
气体侦测器:应安装高位可燃气体侦测器(氢气或遵照厂家建议),当侦测到浓度达到4% LEL时,发出报警并应联动启动应急排风,并联动切断充电电源
充电间应安装感烟探测器
以上所有报警(火警、排气系统故障及报警信号、气体侦测器报警、烟感探测器等)监控信号应接入7X24小时值班场所(除排气系统与现有排气系统接入位置相同以外,其他信号接入ERC)
建筑外充电场(棚)
位置: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016及FM 7-39要求
环境防护:应釆取防雷、防风、防雨、排水等措施
构筑物:应为敞开式场所,顶板(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与其他设备共用充电场时,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 米的隔墙,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小时
消防要求:室外消火栓应覆盖该区域;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按中危险等级确定,设置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执行;若充电场(棚)不满足防火间距或依附于其他主体建筑,应安装湿式喷淋系统或雨淋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不低于12mm/min,设计持续时间不低于45分钟*充电点位,设计保护面积为充电场(棚)面积
监控系统:应安装24 小时可视监控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控制室等场所实时显示;宜装设火灾图像监控系统锂电池新能源电动叉车防爆安全充电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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