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基灌浆材料试验规定
水泥基灌浆材料是由水泥、集料(或不含集料)、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经工业化生产的具有合理级配的干混料。加水拌合均匀后具有可灌注的流动性、微膨胀、高的早期和后期强度、不泌水等性能。用时只需加水搅拌便可成为均匀、稠度适宜、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具有自流平性的高强无收缩灌浆料。水泥基灌浆材料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Ⅰ类、Ⅱ类和Ⅲ类的*大集料粒径为≤4.75mm,包括水泥净浆;Ⅳ类的*大集料粒径为>4.75mm且≤16mm。适用范围: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及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
水泥基灌浆材料试验规定
适用范围: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及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
一、建筑工程的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用水泥净浆(不含骨
料)的检测规定
优先执行强制性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中6.5节的规定。
(一)材料检测
1、3h自由泌水率宜为0%,且不应大于1%,泌水应在24h内全部被水泥浆吸收;
2、水泥浆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水泥重量的0.06%;
3、当采用普通灌浆工艺时,24h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6%;当采用真空灌浆工艺时,24h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3%。检测频次: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二)施工过程检测
试件抗压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批原则:每工作班留置一组试件;
2、试件尺寸及每组试件数量:70.7mm的立方体试件,6个;
3、试件养护方式和龄期:标准养护28d;
4、强度计算:试件抗压强度应取6个试件的平均值;当一组试件中抗压强度*大值或*小值与平均值相差超过20%时,应取中间4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5、结果评定:现场留置的灌浆用水泥浆试件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