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标准编号:GB 5237.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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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名称: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英文标准名称: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 - Part 1: Mill finish profiles
**发布日期:1985-07-22
标准状态:现行
强制与推荐:强制性标准
代替标准号:GB 5237.1-2004
被代替标准号:GB 5237.1-2004
采用国际标准编号:GB/T 16865;GB/T 17432;GB/T 20975(所有部分);GB/T 228-2002;GB/T 3190;GB/T 3199;GB/T 4340.1;YS/T 420;YS/T 436;YS/T 67
采用国际标准:无
语言:简体中文版,英文版
发布日期:2008-08-28
实施日期:2009-09-01
标准类型:产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标分类CCS):冶金 >>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 >> 轻金属及其合金
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冶金 >> 有色金属产品 >> 铝产品
标准页数:20页
主管部门:61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469-243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绍纲、张欣、张建平、赵跃进、陈向阳、王书晓、曹卫东、李继平、刘剑平、殷红斌、严峰、冉令华、刘太杰
标准前言:本部分第4.3条、第4.4.1.1.2条是强制性的,表3中公称壁厚为≤1.50犿犿的型材壁厚偏差要求和第4.5条的拉伸性能要求是强制性的,其余内容是推荐性的。
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
---第1部分:基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本部分为GB5237的第1部分。本部分主要作为GB5237.2、GB5237.3、GB5237.4、GB5237.5、GB5237.6的基材标准。
本部分代替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本部分是参考欧盟EN 755.2-1997《铝及铝合金挤压棒、管、型 第2 部分:力学性能》、EN12020.2-2001《6060 及6063 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 第2 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日本JISH4100-1999《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以及美国ANSIH35.2-2006《铝加工产品的尺寸偏差》进行修订的。
本部分与GB5237.1-2004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6005、6060、6463、6463A 合金,并增加了6005-T5、6005-T6、6060-T5、6060-T6、6463-T5、6463-T6、6463A-T5和6463A-T6的力学性能要求,同时规定了断后伸长率犃和犃50MM的性能值;
---增加了外接圆的定义;
---标记中将产品名称改为基材;
---规定了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MM;
---对尺寸允许偏差值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使用本部分订购建筑门、窗型材时,应根据其门、窗所在地建筑技术需要和技术规范,正确选择型材壁厚尺寸。
本部分未包括的铝及铝合金型材,可执行GB/T6892-2006《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南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广汉三星铝业有限公司、上海浙东建材有限公司、广亚铝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卢继延、范顺科、戴悦星、朱玉华、何则济、黄长远、陈文泗、何耀祖、张中兴。
本部分所取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237-1985、GB/T5237-1993(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部分)、GB/T 5237.1-2000、GB5237.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