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不能买房用的情况有哪些?
1、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在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贷房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申请均不予受理。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现以夫妻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的,申请不予受理。
2、住房公积金缴存没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那么有些朋友会问,如果使用了公积金贷的市民,是否还可以继续取出公积金余额?武汉翰德人力小编告诉您,使用了公积金贷的职工,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还贷。
但是很多想买房的人事住房公积金断缴了怎么办?这种情况您可以找个武汉公积金代缴机构代交,如武汉翰德人力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