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谷歌透明度报告一部分,谷歌本周公开关于“**安全信函”的数据。依照美国2001年遭受“9·11”恐怖**后通过的《爱国者法》,联邦**可以发“**安全信函”,要求谷歌等互联网企业提供与用户相关的信息。
谷歌说,联邦调查局每年向这家企业提出0到999次要求;2009年至2012年间,除2010年涉及2000至2999个用户账户,其余每年涉及1000至1999个账户。
谷歌法律和信息安全部门主管理查德·萨尔加多在博客中说,谷歌之所以只提供大致范围、而非具体数据,是因为联邦调查局、司法部和其他一些机构担心公布具体数据可能泄露调查信息。
法新社报道,谷歌据信是**按照美国**要求提供用户信息的私人企业。一些人批评,一些**机构在没有法院授权的情况下监视民众,权力过大。
电子产品维权基金会成员丹·奥尔巴克和埃娃·加尔佩林说,谷歌尽管没有提供具体数据,至少揭露联邦**秘密要求这些企业提供用户数据。
这一维权机构说,“**安全信函”证明联邦调查局“系统性地滥用”职权,其中,联邦调查局2011年向企业和组织发出超过1.65万封“**安全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