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预测了“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需求可能出现的两种情形:在低排放情形下,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能源需求的增速会出现明显下降,“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可以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以下。在高排放情况下,如“十二五”期间各地仍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能源需求仍将保持较高增速。能源消费总量将从2010年的32.5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5年的42.5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5.5%。
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增加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6.6%,到2010年已成为世界**大能源消费国。其中,电力消费从2005年的2.5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的4.2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1.1%;煤炭消费量从2005年的23.18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32亿吨,年均增长6.8%;石油消费从3.25亿吨增加到4.28亿吨,年均增长5.7%;天然气消费从468亿立方米增加到109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8.5%;非石化能源消费从1.6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0.1%。
报告分析了“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特点:能源消费总量居世界**,但人均能源消费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耗强度逐步下降,但节能空间依然较大;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但中西部地区用能增长较快;煤炭消费占主导地位,但清洁能源比重有所上升;工业用能占主导地位,但生活、商业用能比重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