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
一、一般规定
-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由业主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主要器材供应厂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⑴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⑵雨水斗、管材、管件和主要成品固定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⑶主要器材的安装说明书;
⑷中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二、系统组件验收
1、雨水斗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雨水斗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雨水斗边缘与屋面间连接处应严密不渗漏;
⑵雨水斗内及其周围不得遗留杂物、充填物或包装材料等。
2、管道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管道的材质、规格、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⑵室内雨水管道的安装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⑶当系统设有检查口时,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3、固定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悬吊管、立管的固定件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5.4章的规定;
⑵雨水管的固定件应牢固地固定在建筑承重结构上。
4、溢流口或溢流装置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溢流口或溢流装置的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溢流口或溢流装置周围不得遗留杂物、充填物等;
⑶在雨水口与溢流口或溢流装置之间,屋面应保持水流通畅,无障碍物。
5、天沟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天沟宽度、高度和水流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天沟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天沟全线不得遗留杂物、充填物等。
三、系统密封性能验收
1、堵住所有雨水斗,向屋顶或天沟灌水。水位应淹没雨水斗,持续1h后,雨水斗周围屋面应无渗漏现象。
2、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应根据管材和建筑高度选择整段方式或分段方式进行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达到每根立管上部雨水斗口。灌水试验持续1h后,管道及其所有连接处应无渗水现象。
四、工程竣工验收
1、屋面和天沟必须清理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
2、每个汇水区域必须设有溢流口或溢流装置,溢流口或溢流装置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雨水主立管和水平干管均应做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