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氮封系统装置(供氮阀泄氮阀呼吸阀)设计方案
一、基本原理
在储罐上设置氮封系统装置,维持罐内气相空间压力在1.2KPa左右,当气相空间压力高于1.4KPa时,氮封阀关闭,停止**供应;当气相空间压力低于0.8KPa时,氮封阀开启,开始补充**,保证储罐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吸进空气,防止形成**性气体。
储罐氮封系统装置使用的**纯度不宜低于99.96%,**压力宜为0.5~0.6MPa。
二、工艺方案
以4台轻质油内浮顶储罐组成的罐组为例,设计方案如下:
1.内浮顶储罐改造
1)封堵储罐罐壁(顶)的通气口。
2)核算罐顶呼吸阀是否满足设置氮封后的需求。呼吸阀的数量及规格按照《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07确定(见表一)。呼吸量除满足储罐的大、小呼吸外,还应考虑氮封阀不能关闭时的进气量等因素。
3)在储罐罐顶增加**接入口和引压口。为确保压力取值的准确性,两开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
4)量油孔应加导向管,确保量油作业时不影响氮封压力。
5)储罐罐顶增加紧急泄压人孔接口。
2.工艺流程
1)在每台储罐上设置先导式氮封阀组和限流孔板旁路,正常情况下使用氮封阀组维持罐内气相空间压力在1.2KPa左右,当气相空间压力高于1.4KPa时,氮封阀关闭,停止**供应;当气相空间压力低于0.8KPa时,氮封阀开启,开始补充**;当氮封阀需要检修或故障时,使用限流孔板旁路给储罐内补充**,压力高于1.5KPa时,通过带阻火器的呼吸阀外排(短时间连续补充**)。
2)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关闭,造成罐内压力超过1.5Kpa时,通过带阻火器的呼吸阀外排;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开启时,造成罐内压力降低至-0.3Kpa时,通过带阻火器呼吸阀向罐内补充空气,确保罐内压力不低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低限(-0.5Kpa)。
3)为确保设置氮封储罐事故工况下的安全排放,应在储罐上设置紧急泄放阀,紧急泄放阀定压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上限(2.0Kpa)。
4)当需要使用限流孔板旁路补充**时,流量宜等于油品出罐流量,**管道的管径为DN50,**的操作压力为0.5MPa。
5)若在相同油品储罐之间设置有气相联通管道,每台储罐出口均应设置阻火器,以防止事故扩大。
6)阻火器应选用安全性能满足要求的产品,且阻力降不应大于0.3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