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树立科学司法理念
1.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3.坚持程序公正原则。自觉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4.坚持审判公开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判过程、裁判文书依法公开。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刘德高律师(咨询--),原在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工作,律师刑事辩护十余年,有专业的刑事、民商事审判经验、刑事、民商事代理经验,在公安、检察院、法院拥有良好的广泛的司法系统人际关系。网址: 。主要从事山东省**人民法院刑事二审、再审案件的刑事辩护、民事、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特别是死刑辩护,及17个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审、二审上诉、再审案件的刑事辩护,民事、商事一审、二审上诉、再审案件的诉讼代理。专注于侵犯人身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秩序犯罪,金融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企业高管犯罪等领域的刑事辩护,及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产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事纠纷等案件的诉讼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