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救护小队必须携带1台**罩氧气呼吸器和不低于18MPa压力的2个备用氧气瓶,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备件袋。如不能确认井筒和井底车场无有害气体,救护队员必须在地面将氧气呼吸器佩戴好。在窒息区或有中毒危险区工作时,救护小队长应使队员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任何情况下严禁指战员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或摘掉口具讲话;救护小队长应经常观察队员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并根据氧气压力**的1名队员确定整个小队的返回时间。进入灾区从事救护工作时,任何情况下氧气呼吸器都必须保留不低于5MPa的压力;发现有队员身体不适或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小队必须立即撤出。矿山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8h,才能重新佩戴氧气呼吸器工作。
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队员说明所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矿山救护队侦察时,应做到:井下基地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进入灾区侦察,必须携带必要的装备。视线不清时应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侦察小队进入灾区前,应考虑退路被堵后应采取的措施,规定返回的时间,并用灾区与井下基地保持联络。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按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进入灾区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险遇难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侦察小队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在远距离和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区段侦察。发现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扒渣机并护送到通风巷道或井下基地。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到,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