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建筑行业获证客户:
您们好!
2014年,住建部发布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令第159号)同时废止。
2015年10月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
在两文件中,住建部重点要求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同时,自2016年6月30日起,住建部也将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
由于各地区的换证要求可能略有差别,请尚未换证的建筑行业组织及时联系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换发新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以防资质证书失效。
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