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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酒后驾车 将执法交警拖行1000米
发布时间:2015-03-23        浏览次数:22        返回列表

人民网成都3月23日电 (朱虹)记者23日从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了暴力抗拒交警执法的犯罪嫌疑人洪某。

2015年2月26日晚上23时11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洪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成都市三环路羊犀立交下内侧辅道上遇交警临时设卡检查酒驾。为逃避交警检查,洪某驾驶机动车逃逸,当场将停在其车后等待检查的另一机动车撞开,并将车前一名躲避不及的交警撞趴在车辆引擎盖上。

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洪某仍高速驶离现场,为甩掉引擎盖上的交警,不顾周围还有其他车辆及非机动车,强烈摆动车辆方向,以“S”型轨迹前行、高速掉头,在逃离检查现场约1000米处将交警甩离其驾驶的车辆后逃逸,造成该名交警脑部受伤、肋骨骨折、全身多处挫伤等。

经审查,金牛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洪某为酒后驾车,在交警将其挡下进行检查时,强行驾车逃逸,明知一名交警趴在其所驾车辆引擎盖上,仍驾车高速行驶。其行为不仅给交警的人身安全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同时也危及到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安全,其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以该罪名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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