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灯串CQC认证标准
GB 7000.1-2015《灯具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IEC 60598-2-20:2014 《灯具 第 2-20 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
GB/T 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二、灯串办理CQC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a. 使用相同光源
b. 使用同类的关键元器件/零部件
c. 防触电保护类别、外壳防护等级、安装方式和 ta相同
d. 保护装置相同
e. 结构相似
f. 同一生产厂
三、灯串办理CQC认证所需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送样数量2个。
四、灯串CQC认证初始工厂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 CQC/F 001-2009《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灯串安全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 要求》进行检查。
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4)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选样原则:每个认证单元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