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少数地区曾探索推进废品回收站规范化经营试点,以商务、供销社等部门牵头,成立资源回收再利用公司。但据调查,这些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并不理想。主要因为土地、人力等方面投入较大,对收回来的废品转手出售时,还需缴纳17%的增值税,经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致使日常经营难以为继。对此,每年不得不投入高额的财政补贴。而废品收购个体户却不存在这样的情况,经营收益较为稳定。
鉴于我国当前尚未对废品回收行业出台税收减免政策,笔者建议,让废品回收回归市场,通过发挥废品回收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经营许可的方式,按照“优化提升一批、依法关停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个体户的废品回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健全门槛管理制度。当前,多数废品回收站连营业执照都未办理,建议由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废品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包括废品回收站工商经营执照和废品回收许可证核发基本标准和要求,还要明确对其执照予以核销的情形。同时每年要对各废品回收站安全、环保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废品回收站要吊销执照,并视为“散乱污”,依法关停取缔。
二是细化现场监管要求。要对废品回收站用房用地的性质做出基本规定,防止出现侵占耕地等不良现象。废品回收站要落实地面硬化、雨污分流等环保措施,防止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要明确禁止回收的废品名录,对于需要具有相关资质才能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以及灭火器材等,不得擅自回收。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废品回收站面广量大、分布较散,为便于日常管理,建议建立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为每个废品回收站建立电子档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县、镇供销部门作用,由他们具体负责落实,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地填入信息系统。为督促基层供销部门履职尽责,地市级供销部门和废品回收行业协会要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并加强问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