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按用途可以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按照GB/T4223-2017废钢铁分类标准,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可以分为8个型号,分别为:重型废钢(I类、II类),中型废钢,小型废钢,轻薄料废钢,打包块,破碎废钢(I类、II类),渣钢,钢屑。从废钢的来源来看,分为三种,厂内废钢(自产废钢)、加工废钢和老旧废钢(折旧废钢),其中加工废钢和老旧废钢统称为回收废钢。钢厂一般都能够自己回收自产废钢使用,因此自产废钢一般不进入社会流通环节,这部分回收率一般能达到****。钢材下游的制造商如汽车、家电、机械等制造厂商在生产装配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钢,其成色较好、回收难度小,因此回收率一般也较高。而折旧废钢,主要为终端汽车、建筑、机械设备等产品使用寿命到期后,报废产生的废旧钢铁,为三种废钢中回收难度大的一种,也是废钢的大来源。
根据商务部数据,2017年,我国回收废钢铁17391万吨,同比增长14.9%。其中,重点大型钢铁企业回收废钢铁14791万吨,同比增长64.2%;其他行业回收废钢铁2600万吨,同比下降57.5%;废钢单耗177.8千克/吨,同比提高66.4千克/吨,废钢比为17.78%,比2016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其中,转炉废钢单耗128.2千克/吨,增长了56.1千克/吨,电炉废钢单耗660.6千克/吨,增长了44.1千克/吨,电炉钢比9.3%,同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2018年1-12月中国废钢进口数量为134万吨,同比下降42.2%;2017年1-12月中国废钢进口数量为232万吨,同比增长7.5%。2018年1-12月中国废钢进口金额为780332千美元,同比下降37%;2017年1-12月中国废钢进口金额为1232203千美元,同比增长32.5%。
假定未来几年我国粗钢产量和钢材消费量不发生大幅改变,到2020年我国废钢产生量将达到2.8亿吨,而其中增量的5000多万吨大多来自老旧废钢。到2025年,我国废钢产生量将超过4亿吨。届时如果粗钢产量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内45-50%钢铁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