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1年度供热期今日24时正式结束,供暖停栓。记者了解到,部分小区存在提前结束供热的情况。
很多居民对如何退费不了解。居民如何申请退费?退费标准是多少?本报请业内人士为您解答。
近2000个反映“热”问题
截至9日18时,本报热线**488911共接到近2000个热线**映本个供热期的“热”问题,这其中包括供热费的缴费纠纷、测温退费的政策咨询、室温不达标的投诉等内容。
有小区提前停热
7日,长春市民赵先生给本报打来**反映问题。“我家住在光机所八小区,7日,我在家时,听见铜铝复合散热器片里有哗啦啦的流水声,供热单位把水都放走了。这供热还没结束,就把铜铝复合散热器水放走了,也太不像话了!”赵先生说。
“铜铝复合散热器已经10多天不热了”
记者了解到,在本报接到的投诉中,反映供热提前结束的情况不在少数。
“我家进入3月份,铜铝复合散热器片就不怎么热了,我的小孙子都冻感冒了。”“我们的铜铝复合散热器早就不热了,已经10多天,晚上睡觉得开电褥子,给供热企业打**没有回音。”“我家屋里阴冷阴冷的,靠铜铝复合散热器片供热还不如靠太阳呢,也就中午暖和点儿。”
(请赵先生注意查收新闻线索奖)
●是否退费
供热期结束30日内决定
据业内人士介绍,退费裁定程序为:到户进行室温检测的,由区供热主管部门依据室温检测报告,作出书面退费或不退费裁定。
属于在线监测或现场检查的,供热参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在线监测机构或现场检查人员,出具在线监测报告或现场检查报告,由市或区供热主管部门依据在线监测报告或现场检查报告,在供热期结束后30日内,作出书面退费或不退费裁定。
另外,据业内人士介绍,顶层、冷山用户室温不达标也应按规定退还热费。
●申请退费
拒不执行退费可申请裁定
供热单位测温,用户室温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供热单位可按《关于住宅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自行退费。
供热单位未自行退费的,居民热用户可在供热期结束后30日内,持测温记录到区供热主管部门申请退费裁定。供热单位不按规定退费,长春市发改委和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有权责令其按规定退费;对拒不执行的,居民热用户可凭有效测温受理记录和市或区供热主管部门退费裁定书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退费标准
一个月两次不达标按一个月退
退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依据室温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报告或在线监测供热参数,确定供热不达标天数。2.供热参数、室温不达标退费比例为:室内检测温度在18℃以下的,退还采暖费计算金额的80%;现场检查或在线监测供热参数不合格的,退还采暖费计算金额的80%。3.退费计算:每月有两次供热不达标记录,即按一个月供热不达标实行退费。在线监测退费案供热参数不达标实测天数实行退费。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退费:同一栋楼房居民入住率不足50%的;由于房屋围护结构和居民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原因影响供热效果的;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什么样的测温记录有效?
必须是供用热双方都认可
如果您拿到了测温记录,可持被供用热双方认可的测温记录或者长春市供热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的裁定书、供热费专用**原件,到供热单位领取退回的热费。一般情况下,退费工作在五一之前完成。有的供热单位还需要热用户的***复印件,您可以在退费前详细咨询所属供热单位。
主营产品
A型光排管散热器 钢铝复合散热器 钢制散热器
B型光排管散热器 铜铝复合散热器 铝制散热器
本组稿件 记者 朱巾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