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榆林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通行秩序,缓解公路通行供需矛盾,**实施优化通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榆林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8月15日起,对全市重中型货车实施靠右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管控路段
我市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
二、管控措施
(一)所有重中型货车必须靠右依次行驶,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道路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禁止占用左侧超车道行驶。
(二)重中型货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必须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在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必须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三)在道路通行前方遇有障碍时,重中型货车在不影响所借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时,可以短暂借用左侧车道超越前方车辆,越过障碍后必须立即回到原车道,或严格按照交通警察指挥行驶。
(四)应急救援、工程抢险救灾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管控措施限制。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管控措施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