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个体防护装备(PPE)**法规Regulation (EU)2016/425,并于发布之日后第20天,即2016年4月21日生效。此法规将替代现有的指令89/686/EEC,过渡期为2年,于2018年4月21日开始实施;并指出2019年4月2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满足法规(EU)2016/425中的所有要求。旧指令89/686 / EEC下的EC证书若在2023年4月21日前仍未到期,则仍然有效。
根据新法规指导文件的要求:“对于自然紫外线辐射的皮肤防护——所有针对自然紫外光辐射而设计和生产的抗紫外线服饰,包括部分或全身遮蔽的服装、帽子和有头盔、手套和鞋子,都被视为I类个人防护装备”。因此, 从2018年4月21日开始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声明有防紫外线功能的服装和配饰都需要根据新法规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在每个产品上必须附着CE标志。
制造商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制造过程及其质量监管,并通过必要的测试以保证其所生产的防晒服符合《技术文件》和新法规的要求。《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应当一同保存至少10年。
涉及到的相关测试项目有BS EN 13758-1《纺织品-日晒紫外光防护性能-Part :1服装面料测试方法》;BS EN 13758-2《纺织品-日晒紫外光防护性能-Part 2: 服装的分级和标识》;BS 8466《帽子-日晒紫外光防护-测试方法和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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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与不变
法规覆盖范围:根据法规2016/425,旧指令89/686/EEC中的以下内容将保持不变:
- 对于PPE产品的保护功能有重要作用的可交换部件。
- 非穿戴的PPE产品中的连接系统。设计用来连接PPE产品和外部设备或者固定点的,此部件为非**性固定部件且在使用之前不需要将其固定。
相较于旧的指令,新的法规主要变化如下:
- 有作为设计元素或者装饰品的反光或荧光部件的个人服装为非PPE产品,因此不受此法规限制。
- 用来防御大气条件但并非防御极端自然环境,或者防潮防水的个人使用产品,此类产品亦不受此法规限制。
- 个人使用的抗热PPE产品,例如隔热手套以及设计为专业使用的同类产品现已包括在新法规中。
- 针对以下情况的防护产品由II类变成III类:溺水、手持电锯割伤、高压喷射、枪伤或刀刺伤,以及有害噪音。这些产品需要重新分类并进行持续性监测。
- PPE产品需附带一个可以访问符合性声明的互联网链接,。
- 欧盟类型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与EC类型证书不同)。
- 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
- 定制PPE产品需符合新法规的相关要求。
新法规的类别变更如下:
PPE类别 | 项目 | PPE指令89/686/EEC | 新法规2016/425 |
I类 | 产品投放市场 | 自我认证 | 内部生产控制Module A (Annex IV) 生产商自我声明 |
II类 III类 | 初次产品审查 | Article 10 EC类型测试 | EU 审查Module B (Annex V) Module C (Annex VI) 依据内部质量控制符合型式要求 |
III类 | 通过产品测试进行持续监督 | Article 11A | 内部生产控制符合型式要求并随机性期间生产核查Module C2 (Annex VII) |
或者 | |||
通过工厂审核进行持续监督 | Article 11B | 产品生产阶段的质量保证符合型式要求Module D (Annex VIII) |
- 制造商及其整个供应链都需符合此法规相关要求。进口商、分销商、制造商都需要采取合适的措施使其PPE产品满足法规2016/425所有要求。
- 进口商需保证其PPE产品附带使用说明;制造商需与PPE产品一同提供欧盟符合性声明,或者在使用说明中包含可以访问欧盟符合性声明的互联网链接。
- 制造商需在其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其内部质量程序。
- 欧盟类型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 在以下情况,制造商有责任要求指定机构复核其欧盟类型证书:
1. 产品发生改变
2. 标准、重要的健康和安全要求(EHSR)或者**技术和方法有修改或变化 - 复核日期最迟不得超过现有证书的有效期。
(生产商需在欧盟类型证书失效日期前最早12个月、最迟6个月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 (EU)2016/425法规的申请流程
- 个体防护用品主要测试产品和标准:
1. EN 14683:2019 医用口罩-要求和测试方法(出口欧洲)
2. EN 149:2001+A1:2009 呼吸防护器防颗粒吸入的过滤半罩式面罩-要求、测试、标识(出口欧洲)
3. ASTM F2100-2019 医用口罩用材料性能标准规范(出口美国)
4. 医用口罩出口欧盟CE认证
其他事项
一、退样说明实验室检测具有破坏性,故检测后的样品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告形式默认出PDF电子版报告,如需纸质版(加收100元),请购买前在选择相应报告形式。
安全鞋
- EN 15090:2006 消防鞋测试标准
- EN 61340:2002 静电鞋测试标准
- EN 13832:2006 耐化学品鞋测试
- EN 13634:2010 机车鞋测试标准
- AS/NZS 2210:2009 澳洲劳保鞋测试
- ASTM F 2412/3:2011 美国安全鞋测试
- EN ISO 20344:2011 劳保鞋测试方法
- EN ISO 20345:2011 安全鞋测试标准
- EN ISO 20346:2011 防护鞋测试标准
- EN ISO 20347:2011 职业鞋测试标准
- EN ISO 20349:2010 冶炼鞋测试标准
- EN ISO 17249:2004 防锯鞋测试标准
防护手套
- EN 420手套通用测试要求
- EN 388防机械伤害手套
- EN 407防火隔热手套
- EN 12477焊工专用电焊手套
- EN 659消防员专用手套
- EN 13594骑摩托车专用手套
- EN 374防化学品和微生物手套
- BS 6526家用烤箱手套
- ISO 10282一次性外科医用无菌橡胶手套
- ISO 11193-1乳胶或者橡胶体检用手套
- ASTM D5250医用聚氯乙烯手套
- ASTM D5151医用手套漏水测试方法
- ASTM D6124医用手套上残留粉末的标准试验方法
- ASTM D4679通用、家用,或者美容师用橡胶手套
- ASTM F2010手套灵巧性试验方
防护服
- SO 13688 防护服一般测试要求
- EN 343 防护服 – 防雨服
- EN ISO 20471 高可视性警示服
- EN 1150 非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 EN 13356 适合非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组件 – 试验方法和要求
- EN 1149-5 防护服装 – 防静电材料的性能和设计要求
- EN 13034 液态化学制品防护服 – 防液态化学品的化学防护性能要求(6型和PB 6型设备)
- EN ISO 11611 焊接防护服
- EN 469 消防防护服
- EN 863 防护服.机械性能.试验方法耐穿透
- EN ISO 11612 防护服 – 耐热和防火服
- EN ISO 14116 防护服 – 防火防热 – 限制火焰蔓延的材料,材料组合物及成衣
- ASTM F1060 防护服装的表面接触热性能
- ASTM F1342 防护服材料耐剌破性试验方法
- ASTM F903 防护服用材料耐液体渗透性的试验方法
- AS/NZS 4602.1 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高可视性警示服
- AS/NZS 1906.4 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安全服高可见性材料
- 客户服务
- 工作时间:上午9:00点-下午17:00点(周六、日休假)
- 客服电话:0579-88026386 88056416 朱经理
- 如有个人防护装备CE认证疑问YTC亚泰国际认证咨询满足客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