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驳回如何再次申请注册商标?I37咨I68O询48O6苑佳俊。国家注册商标局。
大家都明白申请注册商标时路程艰辛,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商标局不会、也不可能核准每一件注册商标申请。所以我们常常能听到商标驳回这个词,什么是商标驳回呢?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当然,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驳回复审可助商标“起死回生”,但并不是所有商标都适合做商标驳回复审,那么你知道商标在哪些情况下会被驳回即使复审也希望渺茫吗?
商标驳回主要原因如下:1、因他人申请在先被驳回。2、近似被驳回。3、因缺乏显著性等被驳回。4、违反了规定被驳回。
由以上失败案例的经验我们可以试着总结出:
哪些建议放弃驳回复审?商标违反了禁用条例,如:申请的是国家名称、标志、红十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商标。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建议放弃,乖乖重新申请其它商标吧!
哪些建议争取尝试呢?与其他已注或者审定公告的商标近似。遇到这种驳回,我们可以据理力争。由于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对商标近似的判断不同,进行驳回复审,可为自己的商标争取机会!
2.缺乏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的,一枚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际使用情况!若能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驳回复审还是有很大希望的。
当我们的商标被驳回的时候,我们要及时的做商标驳回复审,复审不是盲目的,以上案例也并非**的,商标局个案还是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人苑佳俊进行分析是否有必要进行复审,在了解被驳回的原因后,对症下,拿出合理的、有效的证据,为自己的商标争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