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 训 对 象
1、企事业单位、音响公司、厂商、部队及一切符合条件热爱音频从事音响、灯光、视频技术的设计、制造、检测、营销等工作的从业人员;
2、文艺团体、剧院、礼堂、会议厅、音乐厅、体育场馆及歌舞厅等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声像灯光技术管理、操作的人员;
3、大、中专及职校艺术类专业学生〔或毕业生〕,以及希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申 报 条 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4.取得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校、企培训机构
北京市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国传媒大学北广在线、北京裕英教育机构联合举办音响调音师高技能人才培训考证班。
培 训 安 排
1.培训方式:采取理论与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结合职业特点,注重音响调音的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具体分析和个性化指导,提升本职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水平,达到培训目标,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2.培训时间:2015年12月份(全日制班)
举办国家职业资格考证:中级(四级)、**(三级)、技师(二级)
3.培训地点:中国传媒大学校内、北京电建培训学校校内;
4.培训师资: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现代音乐学院等单位**专家、教授授课。
联 系 人: 姚老师
联系:()
24H咨询:
座机:
在线QQ:1485028643
网 址: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北京传媒总部基地
乘车路线:411、731、运通111、快速公交2线;地铁八通线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