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发明专利优先审查,配方发明专利快速获权,药物发明专利审查进度
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极大增长,为应对专利申请人亟需缩短审查周期,从而快速获得授权的愿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及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审查的政策,但如果过多的专利申请人一味地追求快速审查,反而会延缓专利审查进程,延长专利授权的时间,从而违背加快审查政策的初衷。
那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进行优先审查的六种情况如下: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优缺点
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以及要求提前公开、要求提前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等这些程序对专利申请人而言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以优先审查为例,虽然可能能尽早地获得专利证书,但却存在如下不利之处:请求人仅需提交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但部分申请人依然会进行检索,从而增加了专利申请成本,而且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文日起仅有两个月的答复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优先审查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办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自同意优先审查之日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个月内结案,这也意味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将更快地变为公开文献而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时,对于申请人而言,一方面丧失了专利法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机会,另一方面,相比传统的答复审查意见的时间两个多月而言,申请人答复优先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15日,答复时间仓促,一旦超过通知书发文日起15日,且不超过通知书收到日起二个月,则丧失了优先审查的机会,从而被自动转为常规审查程序,则失去了优先审查的意义。
智多兴建议
随着专利申请数量逐年递增的态势和审查资源有限的现状,专利申请人根据个人或企业的实际需要,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等,理性地选择是否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程序,可以有效地避免集中申请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程序导致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审查进度整体滞后的弊端,为真正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节约了时间,但也建议企业提前规划整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