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
宜宾瞪羚企业申报对象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在我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
二、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和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方向的企业。
三、 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 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
• 成长性指标
① 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正增长。
② 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总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创新能力指标
(1)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收入总和)不低于5%。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企业在其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三年内取得相关产业领域内的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项及以上;国家审定(认定、登记)农作物及畜禽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项及以上;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
② 四川省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③近三年内,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或**人才获得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如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和“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奖励政策
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给予瞪羚企业在技术研发、基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倾斜支持。
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