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自主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
申请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补贴。
2.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翠屏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
创业补贴奖补
按规定 高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案例:
关于王位申请返乡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翠财发
[2019] 209号)文件精神,现对王位 壹 名返乡农民工申请创
业补贴公示如下:
序号:1 创业实体名称:四川智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姓: 王位 性别:男 创业实体地址:宜宾市龙头山路199号浙商临港新天地3幢10层22号
个人申请补贴金(元):10000
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社区(社会)事业办公室映。举报者或反映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调查线索的举报,原则上不受理。
公示期: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3日
宜宾自主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领@宜宾智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