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流程:
(一)办理***时要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7、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8、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