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
1、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
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队伍,企
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
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
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
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
数据为依据。
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