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喜马拉雅上买了一个小雅音箱送给老爹,方便他听戏打发时间。晚饭后,一家人老老少少七八口围着音箱试用,你一声我一声地喊着“小雅,小雅”,音箱不停地答应着:“哎”,并按着大家的要求,一会儿放歌,一会儿讲故事,一会儿报天气预报,相当地配合。
有人喊了一句:“小雅小雅”。
“哎。”
“放个屁。”
小雅真的发出了“噗”的放屁声。
全家人大笑。
我哈哈大笑之余想到的是,喜马拉雅的工程师想得真是周到,居然连放屁声都编进了程序,可见他们认为这应该也是可能发生之事。
虽然人人都会不可控制地放屁,特定场合下放屁也确实能带来令人捧腹的效果,但放屁这事基本被看作是不雅之事,除了看病时,一般不会拿来当正事说。再加上“放屁”一词也常常用来骂人,从商标注册的角度来说,属于《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只是“其他不良影响”这个话题经常处于讨论状态,因为不同的人认知差距比较大。比如有人申请了“白族三道菜”商标,并认为这是其独创,具有独特的寓意,其指定使用在相关服务上,不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但**知识产权局认为,文字“白族”为我国少数民族的名称,指定使用在“餐厅”等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在另一个商标“蜀财神”驳回复审案中,**知识产权局认为,“财神”在中国道教中是主管世间财源的神,亦是中国民间信仰。以“蜀财神”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我相信,在日常生活中的语境中,使用“白族三道菜”或“蜀财神” 这样的词汇,一般应该不会有什么消极的、负面的影响,也相信申请人使用这样商标的初衷应该是善良的。但事关民族和宗教的问题,行政机关不予商标授权,也可以理解。从朴素的道理讲,民族、宗教都属于大众的,让一家独占并商业化使用,确实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一个词汇在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也不代表这个词就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商标作为一种商业标识,与日常生活用语有着不一样的运用规则和不同的评价体系。而且这种评价也是随着时移世易,发生着变化。因为“不良影响”本来就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环境下的价值判断,存在着角度和立场的问题,产生认识分歧也在所难免。
比如“阳少爷”商标在初步审查时被驳回了,但在复审程序中,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少爷”一词虽然是旧社会对富家子弟的通称,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少爷”已延伸出“身份尊贵”等第二含义,不再具有明显的封建用语属性,用作商标应不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因此,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关于不良影响的不同认识,常常一方还很难说服另一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只是,不管能不能说服,还是要说出来,如果不说出理由,对方就更是一头雾水。比如有人就问我“周九喜”商标有什么不良影响,因为初步审查程序直接说:该标识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我孤陋寡闻,对这个词没有特殊认知,给不出答案。虽然我相信,既然这样驳回了,一定有审查员的理由。只是驳回通知书没有把理由写出来,我也就无从知晓,给出的建议也只是:走完后续程序。
我从事了十多年审查员工作,直到现在还习惯性地站在审查员的立场上想问题,只是和权利人接受多了,会对过去的工作有所反思。比如,通过这件商标,我就想到,从建立良好沟通的目的出发,每一件商标申请的驳回通知书,还是要尽量写上具体的理由。
当然,没有一件工作是容易的,巨量下的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更是越来越难,大家还是本着相互理想的态度,进行友善的沟通吧。
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 作者:张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