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作为一种符号,本身便具有区别个体的作用。名人的姓名因为包含着为社会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内容,当名人姓名与特定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时,可能产生促进商品销售的结果,由此便具有了商业价值。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名人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
今天小编就来盘点一下国内外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那些事儿。
国内篇
杨超越
杨超越自从参加了《创造101》节目后,因其颜值出众,加上自带好运特质,备受网友的喜爱,更被戏称为“锦鲤妹妹”但是你知道吗?随着杨超越的走红,截至目前,与“杨超越”有关的商标共有 13件,其中,腾讯共申请注册了 5 件。经过检索,有 4 件“杨超越”商标提出申请注册的时间早于腾讯公司注册的时间。其余 均由多家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
然而,这 13件商标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状态。当然,关于这 6 枚非腾讯公司申请注册的“杨超越”商标能否注册成功,目前尚且未知。除了杨超越,孟美岐、吴宣仪的姓名也被提出了商标申请注册。
孟美岐
吴宣仪
赵丽颖
赵丽颖如今也是名副其实的流量小花了,流量如此强劲的赵丽颖,在自身商标保护方面就有点扎心了!经查询北京东方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在2015年3月将其全类注册。
在此之前的2014年6月也有企业注册41类“赵丽颖”商标,不过此商标已被异议,并未注册成功。
第41类“赵丽颖”商标
也许是受到之前遭抢注的提醒,赵丽颖工作室已在2017年6月27日将赵丽颖的外号“赵小刀”注册了商标,且均已注册成功。连外号都注册了商标,看起来也是有心了。
敬汉卿
短视频UP主敬汉卿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伴随自己22年的名字被别人注册了商标,自己反而可能不能使用了。他被一家公司告知,“敬汉卿”三个字已被该公司注册为商标,敬汉卿本人无法再使用此名字作为平台账号名称,包括登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也会收到侵权投诉。
对方在邮件中还说,敬汉卿目前运营等微信、腾讯、头条公众号“敬汉卿”已侵犯到他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方要求敬汉卿及时整改更名,否则将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各大视频平台查封“敬汉卿”相关公众号。
更让敬汉卿郁闷的是,收到邮件后第三天,自己登录公众号时,收到了一条侵权投诉,被投诉侵权的正是“敬汉卿”这个昵称。
尽管多家平台表示将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维护视频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但这场风波导致的流量下滑、粉丝流失等损失,却注定成了难以挽回的事实。
张大仙
关于b站UP主敬汉卿商标被抢注事件视频曝光后,这也给各大网红主播们提了个醒,不少粉丝们也给自己喜欢的主播查询了一下,发现不少知名的流量UP主都被恶意抢注了商标,诸如“三季稻”、“苍天哥”、“夏一可”等,均已被玩家抢先注册,而网络知名红人,譬如“黄旭东”、“乔碧萝”也早已被玩家们拿下。其中直播界的*流量的张大仙,**荣耀直播领域的一哥也“遭此毒手”了。
张大仙的仙友们发现张大仙这个名字被武汉一家公司注册成商标了。而这家公司竟然是张大仙的前东家斗鱼,注册的方向包括办公用品、通讯服务、金属材料、运输工具等类别,可谓是应有尽有,种类丰富。
就连张大仙的微博名“指法芬芳张大仙”也被其他人注册了。
如果这个名字注册成功,这就意味着以后张大仙这个名字已经不属于他了,再使用的话就是违规使用他人的商标。不过现在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件事还不像敬汉卿那么紧急,相信张大仙也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对这件事进行处理。具体结果怎么样,我们还是等通知吧,毕竟大家喜欢的是骚话连篇的张大仙,而不是因为他叫张大仙,不会因为改名就看他的直播。
邓紫棋
3月7日,邓紫棋宣布与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艺人与经纪公司分手,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但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早在2014年,蜂鸟音乐就已将“邓紫棋”这个艺名注册为商标。
而且已经将“邓紫棋”和“G.E.M”商标注册领域涵盖文娱、珠宝、广告销售等。
解约后的邓紫棋,是否能在公开宣中传使用“邓紫棋”这个名字,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林志玲
2006年6月8日,郑某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5403953号“林志玲linzhiling”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类的化妆品等商品上,后诉争商标经核准转让至原告刘某。
2015年4月20日,台湾知名艺人林志玲以诉争商标系抢注知名公众人物姓名为由向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2015年11月2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5]第94872号关于第5403953号“林志玲linzhiling”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下称被诉裁定),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刘某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潘石屹
在所有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名人里,也许潘石屹是**郁闷的,因为别人把他的名字注册在了寿衣等殡葬用品上……
2014年8月18日上午,潘石屹通过实名认证微博抗议他人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使用在殡葬用品上。事情源于8月16日用户名为“潘石屹寿财”的网友发布的一条微博:“潘石屹名人堂礼仪文化策划中心,2002年**商标局注册(潘·石屹panshiyi)商标……”
经查,该商标于2003年8月14日核准注册,申请人为自然人田某,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4类“丝绸布料,枕巾,鸭绒被,桌上杯垫(非纸制),寿衣”。
在“潘石屹寿财”发的几条微博下面,网友的评论五花八门,有的给潘石屹出主意,让他像之前处理“潘币”那样化解危机;也有的认为应该不予理睬,否则是变相帮其宣传。这件事也引起了知识产权业界律师的关注,他们中有人认为《商标法》保护在先权利不受侵犯,姓名权是在先权利的一种,“潘石屹寿财”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潘石屹应请求商评委撤销该注册商标。
Angelababy
中国**特别行政区知名女艺人杨颖的英文名Angelababy被某公司注册为茶叶商标,该公司还打出宣传语:“一饼59元普洱茶带来的‘艳遇’,免费把Angelababy抱回家,想怎么泡就怎么泡……”随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除茶叶外,Angelababy的商标申请共有70多件,其中大多数申请主体为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另有箱包公司、科技公司、化妆品公司、玩具公司、宠物用品公司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
莫言
自然人王某提出注册莫言商标的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4类烟斗等商品上。商标局和商评委均作出驳回决定后,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申请商标与我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笔名相同。在未经莫言本人同意或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他人以莫言作为商标注册,将对我国文化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抢注知名人士姓名、笔名、艺名,借助知名人士效应获得利益的行为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损害该知名人士的特定利益,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序良俗。如果允许这种商标抢注行为发生,势必会严重冲击我国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并助长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因此,这种行为不应得到支持。
郎朗
2010年,广州市民肖先生成功注册了在音乐厅、现场表演等服务类项目上的朗朗LANGLANG商标,中国**钢琴家郎朗一纸诉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朗朗”商标损害了其名誉权和荣誉权,要求撤销。在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后,肖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法院认为: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郎朗已成为公众人物,争议商标与郎朗的姓名极为近似,核定使用的音乐厅、现场表演等服务与郎朗广为人知的钢琴表演存在一定共性,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同时可能降低郎朗在公众心中早已形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损害了郎朗的姓名权。
姚明
早在2002年刚刚进入NBA时,姚明以及他的团队“姚之队”就开始有意识地开展姓名权、肖像权等一些权益的维护工作,当时“姚之队”所采取的手段还比较保守,仅仅是很客气地与对方沟通,希望终止这样的侵权行为,不过慢慢地他们发现,由于国内这方面意识的淡薄,他们的做法根本阻止不了这些行为。于是,2003年状告某碳酸饮料包装上使用姚明肖像权,也算是打响了国内“体育名人维权”的**枪。
后来上海云鹤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第25类服装商品申请了“姚明一代”商标,姚明公司提出了异议。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不予注册,云鹤公司先后告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都未得到支持。
易建联
福建省名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8日申请注册第3517447号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指定使用在鞋等商品上,2005年5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2009年5月11日争议商标转让至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名下。
**篮球运动员易建联对该商标提出争议,认为其注册损害了自己的姓名权。被申请人名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答辩称,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独创的,使用的产品通过被申请人的营销网络销售,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申请人易建联是我国**篮球运动员,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授权,将与申请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侵害了申请人的姓名权,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情形。商评委因此裁定撤销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的注册。此案后续又经过法院两审程序,但**终商评委的裁定获得支持。
宁泽涛
2014年9月23日,在第十七届亚运会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中,宁泽涛为中国游泳队收获男子项目的首枚**。2014年9月29日,宁泽涛商标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游泳衣、游泳裤等。
随后,关于抢注宁泽涛商标的新闻不胫而走,虽然不少媒体报道此事件时,认为该商标可以为申请人带来“百倍回报”,但知识产权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这件商标在异议阶段被“枪毙”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宁泽涛本人或其团队提出异议,获得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申请人非但不能获得百倍回报,甚至可能连申请注册商标的成本都收不回来。
目前该商标已进入异议程序。
屠呦呦
瑞典斯德哥尔摩时间2015年10月5日,诺贝尔委员会宣布中国药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这是中国科学家因为在中国本土进行的科学研究**获诺贝尔科学奖。2015年10月13日,本报刊登《屠呦呦商标两年前就被注册 如何维权引业界关注》一文,对屠呦呦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事件从法律角度予以分析,受到广泛关注。
屠呦呦商标**早被申请注册是在2012年1月,申请人是自然人余某。该商标2013年4月成功注册,有效期限至2023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补药(药)、医用药草、药物胶囊等。*查询结果显示,该商标目前的状态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中” 。
您还知道哪些名人姓名被抢注成商标的事儿,咱们评论区一块唠唠。来源:知识产权界作者:柚子 编辑:知识产权界-西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