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间
拟定2019年10月中下旬
检查范围
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立项实施周期三年以上的重点项目或有分年度拨款的项目,以及去年暂缓下达分年度拨款的项目。
检查内容
重点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性考核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计划任务执行情况、已取得的成效进展,研发、产出及绩效情况,以及技术、创新等考核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等。
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自筹经费和省拨经费到位情况,项目经费按预算支出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等。
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包括经费预算、团队成员、技术方案等一般事项的调整备案情况、以及主要负责人、关键考核指标等重大事项的变更申报情况等。
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检查方式
承担单位自查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进行认真自查,除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写《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外,还需将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以纸质形式报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现场检查
涉及分年度拨款的项目及课题均须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由各项目(课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科技厅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部分项目进行共同检查,原则上对同一项目实施的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对开展现场检查的项目,由现场检查人员或专家填写《省科技计划项目现场检查意见表》,并签字确认。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 省科技厅现场检查项目清单
2. 省科技计划项目现场检查意见表
3. 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
4. 中期检查工作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