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暂未查询到工商信息

×

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

“达摩院”商标被驳,网友:要不改名无极宫、光明顶

80

达摩院代表的是“The Academy for Discovery, Adventure, Momentum and Outlook。这是一家致力于探索科技未知,以人类愿景为驱动力的研究院。据说,达摩院这个名称还是马云亲自给命名的,不拘泥于研究院、实验室这样的说法,自己创造一个名字,中文叫达摩院,英文就叫DAMO。

2018年9月28日,阿里达摩院官网正式上线。

“达摩院”商标被驳回

近日,根据商评委发布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显示:第33145533号“达摩院”商标被驳回了!

第33145533号“达摩院”商标

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为“达摩院”,其中“达摩”为佛教用语,用作商标指定使用在保险信息等服务上,易伤害宗教人士感情,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所指的情形。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原则,申请人提及的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可注册性。

对此,阿里方面表示,暂时没有官方回应。

如果阿里达摩院不叫达摩院,那应该叫什么名字?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取名高手纷纷献言建策,给达摩院想新名字,无极宫、紫霄宫、凌霄殿、光明顶……脑洞大开。

我国《商标法》规定,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佛公、达摩禅、观音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金山寺、重阳宫等。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商标审查中,不得在任何商品和服务上将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活动场所名称等作为商标注册,对于宗教词汇一般禁止作为商标注册。

你们觉得达摩院该改什么名字?

附:驳回复审决定书全文

关于第33145533号“达摩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208319号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145533号“达摩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独特的创意来源,其作为佛教用语已经被淡化,用作商标并不会伤害宗教人士的感情,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先已有类似本案的情况获准注册,鉴于审查一致的原则,本案申请商标亦应予以核准注册。综上,请求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阿里巴巴集团概况;阿里巴巴的相关媒体报道、所获部分荣誉;申请商标的百度百科介绍;相关演讲视频;“达摩院”官方网站信息、媒体报道、荣誉材料;“达摩院”百度搜索结果;相关商标档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达摩院”,其中“达摩”为佛教用语,用作商标指定使用在保险信息等服务上,易伤害宗教人士感情,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所指的情形。商标审查遵循个案原则,申请人提及的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孟伊娜

孙萍

康陆军

2019年08月27日

来源:知识产权界综合商评委网站、观察者网转自:知识产权界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dd: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Zip:215021

Tel:13402671757

Mobile:13402671757

Fax:0512-62920895

Email:grounze@foxmail.com

客户服务

公司咨询电话

13402671757
13402671757
(9:30-17:30)

使用小程序商铺
一键打电话给商家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欢迎来到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