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企业的研发费用可按照50%进行税前加计扣除这两项税收优惠是很多企业都关注的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中都涉及到研发费用的归集问题,然而不少企业并不知道这两个研发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实务处理时,容易将二者混淆,导致无法顺利享受政府福利。今天,就为大家来说一说,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吧。
一、文件依据不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研发费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根据上述文件,我们可以对比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与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差异。
二、研发费用的企业范围不同
高新技术企业可申报的企业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要求申报企业的必须是在《**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其中,《**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制造与自动化。
可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范围
三、研发费用的内容差异来源:今日知讯编辑:专利大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