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奖励——工业园区专题篇
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战略
实施细则解读
01
PCT专利申请
专利合作条约(PCT)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阶段的企事业单位,每件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每家企事业年度国外发明专利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02
国外专利授权
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被列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补贴对象,每进入一个**或地区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每件专利**多支持其进入2个**或地区
03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1、企事业单位: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资金支持。对于企事业单位自成立以来获得授权的**件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2000元资金支持
2、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该发明专利授权费(含专利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给予补贴
04
商标注册
1、国内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1000元资金支持,每家企事业单位年度国内注册商标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2万元
2、通过马德里协定新注册的**商标,每件给予不超过5000元资金支持。每家企事业单位年度**注册商标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05
版权登记
1、一般版权作品登记的,每件给予100元补贴
2、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给予300元的补贴。每家企事业单位年度支持数量累计不超过20件
0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并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每件给予1000元补贴
07
知识产权维权
企事业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胜诉或者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给予一定的维权援助补贴。补贴范围包括律师费、代理费、诉讼费、保全公证费、工商查档费等维权费用,补贴额度为上述费用的50%,每件案件*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事业单位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08
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
对于上年度有研发投入且有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购买园区内自主品牌的专利检索、分析和管理系统(或账号),给予相应的年费补贴,每家企事业单位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
09
园区知识产权培训计划
每年面向**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苏州)基地、各大功能区、产业公司及重点企业征集知识产权培训需求,制定年度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对于纳入园区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的单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10
专利代理师&江苏省知识产权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对通过**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或者被评选为江苏省知识产权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个人,给予5000元奖励。上述获得奖励的个人须在园区缴纳社保满一年
知识产权奖励——吴江区专题篇
专利奖励(企事业单位)
01
发明专利
授权后每件资助1万元;发明专利年费按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费用予以资助
02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后每件资助1500元
03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后每件资助600元
04
PCT专利申请
进入**阶段后每件资助1万元,授权后每个国别分别资助2万元,同一件PCT专利*资助6万元
专利奖励(个人奖励)
01
发明专利
授权后每件资助6000元;发明专利年费按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费用予以资助(每人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02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其他奖励
01
专利数据库
企业自建专利数据库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
02
贯标奖励
对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优先奖励既通过绩效评价又通过认证的企业)
03
专利示范企业
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
04
知识产权金融
对以专利作为主要质押物开展融资的企业,按专利质押所获得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额度20万元封顶;对企业投保的专利按所缴保费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额度10万元封顶
05
知识产权**人才
对在吴江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社保、纳税证明)的个人,在本区工作期间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自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知识产权奖励——高新区专题篇
01
专利
1、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后每件给予资助6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后每件给予资助600元
3、发明专利
对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项目,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给予资助3500元;获得授权后每件再给予资助3500元
4、PCT专利申请
在**阶段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专利获美国、欧盟或日本授权后,分别给予资助4万元。每件**专利*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含**阶段资助)
02
著作权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在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对登记费给予全额资助,每件不超过300元
03
商标
1、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织
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国内商标
对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每件给予资助800元(当年度资助新增注册商标*为5件)
3、**注册商标(马德里**注册)
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
04
知识产权创造奖励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奖励5万元人民币:
1、当年专利申请超过100件以上
2、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超过30件以上
3、当年有效PCT申请超过10件以上
4、当年一般著作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超过100件以上
5、区内科研机构、高校、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国内商标核准注册超过30件以上
6、当年**注册商标(马德里**注册)申请量达3件
05
知识产权维权基金
区内企事业单位因自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事实,开展诉讼并获得胜诉提供补助,用于支付法院案件受理费、**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费和律师费,每一案件*补助额为5万元
06
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区内企事业单位员工新获得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证书或**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给予单位2000元/人奖励
07
贯标奖励
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或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规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对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08
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对因知识产权质押、保险、入股、交易等确需进行评估而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实际发生金额的25%,限额为每单2万元。对市知识产权局对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补贴费用给予50%的配套。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交易、并在**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所有权和委托关系变更备案的,给予每件300元补助
09
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联盟、实践单位或者工作站(基地)
对于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联盟、实践单位或者工作站(基地)等称号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10
软件正版化
区内企事业单位,有明确的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且年内在操作、办公和杀毒等正版软件方面投入10万元以上,可按实际发生金额的10%申请资助,每家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