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懵了:去美国参展**天,展位被查封,平台产品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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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斯维加斯的美国**消费者电子产品博览会(CES)上,常州某独轮自平衡滑板车企业的摊位在展会**天,就遭遇了美国联邦法警的突击搜查。随即,以涉嫌侵犯别家专利权威理由被没收了展台内的独轮平衡车样品、标语和宣传资料。
查抄人员带着小拖车来到现场,向该企业参展人员出具了一叠非常厚实的文件和取证材料。
现场参展人员说,“查抄时让我们在文件上签字,我们也看不懂,哪里敢签。”
这件事发生后,该企业同类上百款类型产品在B2B网上的销售被强制下架,网上结算被中止,生产也被迫停止,企业几乎陷于瘫痪。
有统计结果显示,13%的企业在境外参展过程中曾遇到过知识产权纠纷。
下面介绍一下各国展会现场有关知识产权的初步禁令及扣押令规则。
法国
在法国,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在展会上收集侵权证据,这是收集侵权证据**经济快捷的方式,特别是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先出现在展会上。
这里提醒大家,出国参展,特别是去欧美**参展,一定要确定自己的产品是否是原创,否则一旦在展会现场出现这是产权经济纠纷,损失太大。
德国
在德国的展会上,经常会看到一些知名品牌授权的律师在涉及侵权的展商展台上,假装观众向展商刺探情况,暗中收集证据。
展会上参展商为了吸引潜在客户,通常都会在展会上对产品的质量和特性作出承诺,因此,在此期间律师可以收集到比商品画册和网站上多得多的信息。
如果权利所有人在展会开始前认定某个商品属于侵权,可以申请初步禁令,一般**之内就能拿到法院的临时令状。
另外,在德国,初级禁令不是由法院送达的,而是由执法官直接送达给另一方。执法官可能会在送达初级禁令的同时收到扣押的命令,可以在展位上进行搜查涉嫌侵权的产品并予以扣押,甚至封存到法庭裁决,而且封存商品的费用,通常要求被告参展商预先支付。
**糟糕的是,发出初级禁令前不会向被告发出警告信,而是突袭展位。
2008年,柏林电子消费品展(IFA) 的**天,德国海关以及相关机构共派出200余人,根据事先掌握的情况,对69家参展公司进行了突击搜查,没收了大量展品,其中甚至包括海尔、海信的产品。
意大利
在意大利,知识产权法庭很少批准单方禁令。展会期间,被诉侵权产品不可被没收。(对意大利忽然有莫名好感)
瑞士
法院可以根据被侵权方提出的单方面要求批准禁令。
法院发出中间禁令停止侵犯后,迫使参展商撤下所有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这种判决会立即执行,且无需听取他方当事人的申辩。
西班牙
在西班牙,曾经有权利持有人组织了可能侵权的商品入关,阻止参展商在展会上展出。
荷兰
在荷兰,大多数与专利有关的诉讼都是由海牙地区法院和海牙上诉法院专门管辖。很多法官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的**知识。
知识产权人有权扣押涉及侵权的货物。
荷兰没有具体针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实施的规则,事实上所有的实施都由权利持有人自己进行,也无需当局干预。
PS:很好奇,如果产权持有人和侵权嫌疑人意见不统一,一方要没收产品,一方阻止没收,双发发生了冲突,是不是时候就是无尽的扯皮?感觉荷兰政府很懒啊,居然把执法的权力赋予第三方。
美国
美国专利和商标权所有人会利用海外展会对参展的中国企业提起侵权诉讼。更糟糕的是,这些权利人不仅仅会对参展的中国供应商提起诉讼,还会在展会开始前就针对参展的中国企业申请临时禁制令,以阻止他们在展会上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展示、报价或者接受订单。
中国企业赴美参展,如果产品被认定为侵权,可能会面临在联邦地区法院及美国**贸易委员会的知识产权诉讼。
而知识产权诉讼会给企业带来金钱、市场及商业机会上的巨大损失。例如,企业可能会赔偿专利权人几百万甚至更高的侵权赔偿,故意侵权时需要支付高达3倍的侵权赔偿,甚至包括对方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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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企业来说,赴海外参展前,如何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呢?
为了帮助参展商解决在展会期间出现的知识产权,**展览协会(UFI)2008年2月编写的“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中,明确要求展会组织者提供法律援助、仲裁律师或法官,甚至提供翻译,以帮助参展商确定在展会期间是否有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或帮助解决相关纠纷。
但目前只有少数**,如意大利、德国和瑞士的展会组织者能有效执行UFI的这些建议。
因此,如果你在参展展会现场碰到知识产权相关的投诉,请联系展会组织者。随团参加展会的展商,可以咨询领队,获得法律援助和咨询,不要贸然自己行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参展效果。
另外,建议参展商应该随身携带其专利权或商标权注册的初识文件或授权副本(如有任何已经作出的针对某个参加展会的侵犯专利权产品的判决也*带上),防止展览期间可能出现的侵权调查。
参展企业在参展前,可就参展产品和材料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检索审查,排除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尤其要注意相关知识产权在参展地的申请注册情况,因为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在参展地必然也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比如前文案例中的常州平衡车企业,他们展示的平衡车产品拥有5项中国专利,不过尚未通过美国的PCT申请。(PCT即《专利合作条约》的**条约,在美国销售或者参展,相关产品要通过在美国的PCT**专利申请。)
企业在向客户寄送产品样板的时候,也需要多加留意。因为有些律所和他们的调查员会直接向中国公司索要有侵权嫌疑的产品然后对其做侵权分析。他们通常在展会留下名片并且索要样品,又或者发邮件给中国企业索要样品等。虽然样品是订单的敲门砖,但是在处理样品请求的时候,需要小心谨慎。
(本文由焦点视界focusvision综合编译,Tess外贸Club对局部进行了增删和编辑)来源转自:Tess外贸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