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暂未查询到工商信息

×

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

**高新技术企业“摘帽”警示!

572

10家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被“摘帽”案例分析

一、发生安全事故
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日期:2019.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取消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由于银漫矿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取消银漫矿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银漫矿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案例分析: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32号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


2、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日期:2018.9.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获悉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吉高企字【2018】12号),指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研究,决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企证书编号:GR20172200010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长春长生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影响须待税务机关进一步明确,**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9日

1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日期:2011.3.1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收到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取消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闽科高[2011]15 号)。因本公司下属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于 2010年 7 月 3 日和 7 月 16 日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决定从 2010 年 7 月 3 日起取消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原授予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集团在福建的母公司,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15%调整为 25%。
本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5 日公布的 2010 年度业绩预告已考虑了所得税调整因素,因此不会对已公布的 2010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1


三、因公司名称变更
4、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日期:2017.8.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发出的《关于取消苏州宝丽洁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苏高企协[2017]13 号)。苏州宝丽洁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于 2016年发生名称变更并按要求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此次名称变更属于复杂更名,由于缺乏经验,公司相关人员递交的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协调小组认定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有关条件,决定自 2016 年度起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15%提高到 25%,公司需按照 25%的税率补缴 2016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017 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亦执行 25%的税率。
接到上述通知后,公司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努力恢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能否恢复资格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1


5、苏州纽迈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
日期:2017.2.17
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 年10 月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432000982,证书有效期三年。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苏州纽迈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迈分析”)前身,纽迈分析自2016 年年初开始进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日前,纽迈分析在跟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进度时,从苏州高新区科技局处口头得知,苏州高新区科技局已收到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文件”苏高企协[2016]14 号《关于取消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 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该文件的主要内容为“根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高企协[2016]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 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事项变化的有关要求,现决定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 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至本公告日,纽迈分析仍未收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或相关政府部门关于该文件的正式通知,存在税务部门对我司调整或追缴2015 年、2016 年的企业所得税的可能。
鉴于苏州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后,公司一直向有关部门提交名称变更申请且经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作为低场核磁共振技术**企业的纽迈分析,目前正处在发展关键阶段,得知此消息也是非常突然与困惑。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求苏州高新区各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与协助,争取与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积极沟通,把纽迈分析由于变更名称导致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的相关问题予以重新检查,希望能够切实解决纽迈分析的困惑。目前公司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也在积极准备中。
特此公告。
苏州纽迈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2 月17 日

1


四、因虚开增值税发票
6、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日期:2016.1.26
日前,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复核认定,决定撤销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间段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2017 年 10月 31 日),5 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公司被撤销资格原因系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详见 2015 年判决结果公告:临 2015-049)。
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公司 2014 年度及其以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 15%调整为 25%。由于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本次撤销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对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未产生影响,故公司无需补交相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亦不影响公司于 2016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 2015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的相关数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五、其它未披露原因
7、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日期:2019.8.5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孙公司时代科技被取消高企资格,使时代科技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率由15%调整为25%,从而影响公司2017、2018年度财务数据;
2、时代科技正积极与深圳市创新委员会沟通、申诉,后续是否一定被取消高企资格存在不确定性;
3、如**终时代科技确定被取消高企资格,公司将在时代科技与税务部门沟通确定补税金额后,配合审计机构修正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数据。
近日,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通知,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科技”)由深圳市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9【192】号)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目前时代科技正积极与深圳市创新委员会沟通、申诉,后续是否一定被取消高企资格存在不确定性。
经初步判断,取消高企资格使时代科技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率由15%调整为25%,从而影响浩能科技及上市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公司初步测算相应主要影响如下:
1、补缴所得税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40.10
5,790.83
时代科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6,254.06
7,632.54
时代科技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按补缴10%测算) 
625.4
763.25
补缴企业所得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5.11%
13.18%
2、2016-2018年度为浩能科技业绩承诺期,2017、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将会受到影响,初步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合计 
浩能科技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650.73
8,150.23
5,635.09
18,436.05
浩能科技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扣除时代科技补缴企业所得税) 
4,650.73
7,524.83
4,871.84
17,047.40
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500.00
4,500.00
5,500.00
13,500.00
承诺完成率 
132.88%
167.22%
88.58%
126.28%

来源:巨潮资讯网

转自:今日知讯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dd: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Zip:215021

Tel:13402671757

Mobile:13402671757

Fax:0512-62920895

Email:grounze@foxmail.com

客户服务

公司咨询电话

13402671757
13402671757
(9:30-17:30)

使用小程序商铺
一键打电话给商家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欢迎来到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