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国知识产权局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局收取PCT申请**阶段费用,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
一、2023年度执行的人民币标准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3年度PCT申请**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知识产权局将按以下标准收取PCT申请**阶段费用。
PCT申请**阶段费用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一)代**局收取的**申请费
1 |
**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 |
9620 |
2 |
超出30页每页加收 |
110 |
3 |
电子方式提交减缴(PDF格式) |
1450 |
4 |
电子方式提交减缴(XML格式) |
2170 |
(二)代**局收取的手续费 1450
上述人民币标准原则上维持一年有效,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
二、适用范围
向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3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3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
除代**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
来源:国知识产权局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