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苏科政发〔2018〕75号)规定,以及南京市《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宁科通〔2020〕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过程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2.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统一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截止时间
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
来源 /科技部火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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