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申请人身份:外国和中国自然人
- 商标数量:独立商标注册
- 商标样式:普通商标
为完善商标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公众相关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订的《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二、传真:(010)62083681。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商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商标档案保管期限表》
3.《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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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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