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暂行办法》(苏园科〔2019〕22号),对2019年度**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认定奖励;对2019年度有效期满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奖励资金申请流程如下。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科技枢纽平台——园区科技资金——签署《园区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仅**登录时签署,需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步,审核时间1-2个工作日,联系电话67068000)——根据申报类型选择“高企认定园区奖励”——完善申请单(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联系人信息、企业账户信息等,最后线上提交。
在线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4月24日
2、申报要求
◆ 企业账户信息请务必填写普通账户!
◆ 联系人信息(联系人、手机、座机、邮箱等)请务必填写有效,后续资金兑现通知将按此联系信息推送。
◆《园区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填写说明:按系统模板填写,签字、盖章、日期缺一不可,原件扫描(红章)后上传。
◆ 企业如涉及工商更名,请提供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与工商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后压缩成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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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总量 | |||||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
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