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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

苏州吴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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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68

最后更新:2024-04-04 23:24

  •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各相关单位:

接苏州市科技局通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开始,相关事项详见市科技局网站《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按市通知执行,同时现将涉及吴中区一些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

1、在吴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凡2018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8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吴中区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2

受理时间

● 吴中区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日、7月1日、7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申报1个批次),逾期不予受理。

● 对于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按照高企申报批次,分别在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评价的上报。

3

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市网”)、“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的网上申报工作。

2、“市网”登陆网址:http://gq.szscdyz.com/#/。“省网”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的网页**部进入,网址:http://kjjh.jspc.org.cn/。“国网”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登录后,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

3、企业要确保在“市网”、“省网”和“国网”上填写的数据保持完全一致。申报流程见市通知附件3,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申报的企业,在市网、省网、国网分别进行注册,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市网”中,企业选择“吴中区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注册时按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选择所属街道;各板块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省网”中,注册企业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对于再次申报的企业,国网和省网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网,选择“高企认定申报”端口进入,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并上传国网所需相关附件。

(3)“市网”具有智能同步“国网”和“省网”功能,企业可自主选择实现国网和省网数据的一键上传。企业使用市网一键同步功能后务必自行分别登录国网和省网核实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的一致性。

(4)申报企业登陆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证明材料,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逐项上传至市网,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具体材料要求见省通知的附件1)。企业同时在“市网”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查表》(省通知的附件5)。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5)企业在市网选择“正式提交”,主管部门点击“确认”前企业可以主动撤回修改。申报企业登陆省网、国网,确认申报材料与市网填写的数据和上传附件完全一致、准确无误后分别自行在省网、国网点击提交。

(6)企业若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要再次修改,联系主管部门退回,企业在市网进行修改,然后可单独自主选择该修改模块在省网、国网同步,并在省网、国网检查无误后再分别提交。

(7)对于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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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1、企业通过“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胶装一式一份,材料中: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社保证明用原件,并在申报材料书脊上标注企业名称和申报批次,纸质及电子档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8月16日-8月17日、第二批:8月18日-8月20日、第三批:8月23日-8月25日。企业另须妥善自留一份申报材料的纸质档及电子档备查。

2、《企业承诺函》(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写日期,市通知附件2,不胶装在材料中,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3、申报材料中的《审计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另外胶装一份,在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区财政局企财科。

4、材料报送地址如下,原则上不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吴中区科技局: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幢21楼2114室

吴中区财政局:迎春路171号企财科2楼205室

(二)电子表格报送

  企业将《吴中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于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szwz_kjj_gxk@163.com ,文件名为企业名称+申报批次,不胶装在材料中。

(三)现场核查表报送

  所有拟申报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通过吴中区各板块科技或经发局的现场核查,请申报企业主动与所属板块对接人联系现场核查事宜。各板块按照省通知的附件13中的要求对企业进行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2)留档备查;并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各板块要坚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签字确认盖章,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四)企业须确保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区科技局将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对企业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进行审核。

5

联系方式

省网、国网的注册登记、用户名及密码找回、“国网”中申报材料的审核及退回、其它高企认定相关事宜,请咨询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可咨询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省辅助系统”中申报材料的审核及退回事宜,请咨询区科技局高新科。市网的注册登记、用户名及密码找回、申报材料的审核及退回及高企现场核查可咨询吴中区各板块科技或经发局。


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吴中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汇总表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

附件3.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地方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4.企业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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