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9〕5号),现对2021年度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出库及拟取消培育资格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16日至6月23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附件:2021年度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企业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6日
来源 / 苏州市科技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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