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根据《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0〕8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附件:2021年度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拟奖励企业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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