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暂未查询到工商信息

×

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

关于涉嫌侵权商标已获初步审定公告或被异议等程序问题的批复

单价:面议

浏览次数:211

最后更新:2024-04-04 23:24

  • 业务分类:非诉讼业务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是否包括被举报涉嫌侵权商标已获初步审定公告或被异议情形的请示》(粤知〔202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涉案注册商标权属正在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或者人民法院诉讼中,案件结果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的,属于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权属存在争议。”

  对于涉嫌侵权商标已获初步审定公告或处于异议程序的情形,因其尚未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一般不中止案件的审理。但考虑到涉嫌侵权商标的权利状态可能对案件定性产生影响,执法部门可以结合涉嫌侵权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被异议的情况等具体案情决定是否中止案件的查处。

  特此批复。

  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4日

(编辑:邵京京 汪诚,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孙雅曼)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询价单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dd: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Zip:215021

Tel:13402671757

Mobile:13402671757

Fax:0512-62920895

Email:grounze@foxmail.com

客户服务

公司咨询电话

13402671757
13402671757
(9:30-17:30)

使用小程序商铺
一键打电话给商家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欢迎来到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