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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分析美国专利的朋友们都会有这样的感受:美国的专利分案申请和继续案申请种类繁多,对于较为重要的专利,常常会发现同一个母案下挂着多个分案或继续案申请,并且还可以不断申请近似的申请。这种操作给专利风险分析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面对同样的技术方案,我们常常能查到许多近似的专利申请,这些申请的权利要求虽有细微差别,但又不完全相同。这些专利在本质上可能属于重复授权的专利,但由于权利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因此被称为非依法重复授权(Obviousness-Type Double Patenting,简称ODP)。理论上,这类缺乏创造性的专利应当被驳回,否则申请人可能会利用这一规则不断申请近似的专利,从而实质上延长了专利的保护期限。
为了应对重复授权的驳回问题,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期限终止声明(Terminal Disclaimer)来进行抗辩,声明其后续申请的近似专利,尽管申请日在后,但专利授权后的保护期限将与前案专利一致,从而避免了通过这种途径延长专利保护期限的可能性。
然而,这种做法虽然不能实质上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却可能导致大量重复专利的产生。同样的技术方案,仅需变换一下表述方式便有可能再次获得授权,这给竞争对手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并且大大增加了无效专利的难度。
鉴于这种情况,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提出了对规则的修改。
根据新修改的规则,如果参考专利被裁定无效,那么与之相关联的通过期限放弃声明绑定的专利的权利要求也将不可执行。这意味着一旦近似的前案专利被判无效,后续近似申请中的专利保护同样会受到影响,从而防止了通过期限放弃声明获得不合理的专利保护。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议修改实践规则,增加一项新要求,适用于为克服非法双重专利(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而提交的期限终止声明。根据拟议的规则变更,提交以克服非法双重专利的期限终止声明时,声明人必须同意:该期限终止声明所在的专利或任何在该声明提交的申请中授权的专利,只有在未曾直接或间接与以下情况之一的专利通过一个或多个期限终止声明绑定的情况下才可执行:
任何权利要求被联邦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或被USPTO终裁定为不可授权或无效(因为显而易见),并且所有上诉权利均已用尽;或者
在任何基于显而易见性的挑战提出后,提交的权利要求的期限终止声明。
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对发明的明显变体申请多个专利可能带来的对竞争的阻碍,并通过允许竞争对手避免执行通过一个或多个期限终止声明绑定到另一专利的专利(该专利中有权利要求被终裁定为不可专利或无效),从而促进创新和竞争。
换言之,今后对于那些权利要求近似的美国专利,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为获得授权而提交的期限终止声明,一旦其中一项专利被判无效,其他近似的专利也将无法行权,这将显著降低专利侵权应对的成本和负担。
对于有意在美国市场拓展的中企业来说,这一改变无疑降低了挑战美国专利的难度,特别是对于那些面临多个重复授权专利的产品。新规则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并鼓励真正的创新。
原创 佑斌 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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