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倘真正了解专利,便知软件开源与申请专利并不矛盾。倘熟悉业内情形便知,开源软件与相关专利间的冲突是长期实际存在的问题。了解了专利可知,其实一件开源软件,当中包含诸多技术点可以申请专利,开源软件的不同应用场景也可以申请专利。
从操作层面更具体地讲:开源软件的开发可以就其开发的开源软件申请相关专利,且这样做是有利的。当开源软件发布、公开之前,申请专利的可操作性好,因为专利授权所要求的新创性不会因软件公开受到影响。
当开发申请了专利,则更具有主动性,可以将这些专利以适当的方式授权给开源软件的使用者,而不使开源软件的使用受到不应有的限制。
更主要的是,使得后续他方更难获得与开源软件相关的专利,使他们无法以专利妨害开源软件的使用。其他方也有可能就开发发布的开源软件获得专利。除了偶然使然,开源软件发布之后,仍有可能,例如,就开源软件的某种具体应用,或某种改进,而申请并获得专利。
倘如此,权利人获得专利是正当的,并且有可能对开源软件的应用形成限制。涉及专利侵权的开源软件纠纷很多,例如:Microsoft vs. TomTom专利侵权。Microsoft vs. TomTom是引入不受专利报复条款约束的第三方专利的典型案例。2009年2月,微软公司向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9-cv-00247,指控荷兰导航设备厂商TomTom侵犯了微软的8项专利:其中5项与车内导航技术有关,另外3项涉及文件管理技术。TomTom的GPS设备采用的是Linux系统。微软声称Linux已侵犯其专利多年。该案被视为微软状告Linux侵权的一案。2009年4月,微软与TomTom达成和解,撤回了诉讼。双方达成了为期5年的协议,TomTom将向微软支付专利使用费;微软可以免费使用TomTom的4项专利。这项协议覆盖双方过去和未来在美国销售的产品。协议还要求TomTom在未来两年内去除产品中的某些功能。
专 利 认 知 和 专 利 能 力
专利保护对科创企业很重要,在开源领域同样如此。要获得顶用的专利,即有效保护重要技术成果的专利,专利的申请人、发明人必须具备基本的专利认知、专利能力,如此,
才能从技术成果中挖掘出适合去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而,才能找到合格的代理机构,将案件委托其办理;接着,才能与代理机构配合好共同完成好专利的撰写、提交,并且监控好代理工作质量;
才能运用好自己的专利,使其实现价值,同时解决好其他专利问题。
仅提示一条,绝大多数授了权的专利,因为没写好、没申请好而存在技术性问题,无法有效保护好重要技术成果,算不上顶用的专利或好专利。所以,切勿仅以是否能获得授权评价专利好坏。申请好专利并用好专利,包括而不限于处理好以上问题,作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企业或个人等等,需要具备相应的专利认知和专利能力。
原创 李可 吹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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