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超前布局前沿技术研发,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高端装备制造、材料产业规模质效,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现启动2024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需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完成样品、样机等的小试,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专项不受理涉密项目。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同等条件下项目组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的优先支持立项。项目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
3、申报单位为太仓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运行管理规范。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牵头申报单位,并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或合作协议等。
4、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和已获苏州市及以上级别科技计划资金支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
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各区镇科技部门组织推荐。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项目新增经费投入情况,采用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经费不超过项目新增预算的25%,单个立项项目市拨资助经费高1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信用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本专项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我市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我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各项目申报单位和区镇科技部门应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区镇科技部门要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在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上进入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区镇推荐函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附件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不通过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采取无纸化申报,申报阶段无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2024年拟立项项目将在太仓市人民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由区镇科技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3、本年度高新技术专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太仓科技拟稿人:陆剑峰审核人:朱婉君发布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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