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近公布的两项新举措将使新加坡的专利申请人受益。这两项举措旨在减轻申请人在处理审查请求时的负担。
近年来,新加坡的专利申请程序已大大简化,目前的申请方式要么是根据适当的检索报告提出审查申请,要么提出检索和审查相结合的申请。
IPOS现在推出了减少延期费和与某些《专利合作条约》(PCT)检索报告相关的手续的举措,从而为申请人节省了成本和时间。
1、拟在申请检索和/或审查时免除官方延期费用的试点举措
在2024年8月19日的第4/2024号通函中,IPOS公布了一项试点计划,申请人可以通过该计划将申请检索和/或审查的期限延长18个月而无需支付任何官方延期费用。
为了从这项试点计划中受益,提交审查申请或检索和审查合并申请的36个月到期日必须在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之间(包括首尾两日)。只要在到期日后的18个月内申请,可以追溯提出延期申请。
如果36个月到期日在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之间,并且已经获得了不到18个月的延期,申请人仍然可以根据试点计划提出申请,并允许免费延长剩余期限,长不超过18个月。
对于希望有更多时间考虑是否以及如何继续检索和/或审查其新加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例如,考虑到商业发展或相应的外国申请的结果,上述举措可以为申请人节省大量成本。
2、根据IPOS基于PCT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申请审查时的简化手续
此外,在2024年8月15日的第3/2024号通函中,IPOS修订了《专利规则》第42条第(1B)款,以简化专门根据IPOS作为PCT国际检索机构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申请审查所需的文件。该修正案已于2024年8月16日生效。
因此,当根据IPOS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提出审查申请时,申请人只需提交审查请求书(即专利表格12)而无需提交任何其他文件(包括引用专利和非专利文件)。
这一简化程序有助于消除先前程序造成的混乱,因为先前的程序规定,审查申请中只能省略专利文件,不能省略非专利文件。
(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来源:中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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