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外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一、拟在申请检索和/或审查时免除官方延期费用的试点举措在2024年8月19日的第4/2024号通函中,IPOS公布了一项试点计划,申请人可以通过该计划将申请检索和/或审查的期限延长18个月而无需支付任何官方延期费用。
为了申请人能从这项试点计划中受益,其提交审查申请或检索和审查合并申请的36个月到期日必须在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之间(包括首尾两日)。只要在到期日后的18个月内申请,可以追溯提出延期申请。
如果36个月到期日在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之间,并且已经获得了不到18个月的延期,申请人仍然可以根据试点计划提出申请,并允许免费延长剩余期限,长不超过18个月。
对于希望有更多时间考虑是否以及如何继续检索和/或审查其新加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例如,考虑到商业发展或相应的外国申请的结果,上述举措可以为申请人节省大量成本。
二、根据IPOS基于PCT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申请审查时的简化手续在2024年8月15日的第3/2024号通函中,IPOS修订了《专利规则》第42条(1B)款,以简化专门根据IPOS作为PCT国际检索机构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申请审查所需的文件。该修正案已于2024年8月16日生效。
当根据IPOS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提出审查申请时,申请人只需提交审查请求书(即专利表格12)而无需提交任何其他文件(包括引用专利和非专利文件)。
这一简化程序有助于消除先前程序造成的混乱,因为先前的程序规定,审查申请中只能省略专利文件,不能省略非专利文件。 来源:小微 中微知著国际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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