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分类:非诉讼业务
1. 发送警告函:对于侵权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持有人可以向对方发送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在此之前,持有人需要掌握一定的侵权证据,如对方生产商品的照片或使用侵权专利的地方等。
2. 行政调处:如果侵权行为已经给专利权持有人造成了较大损失,持有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行政调处,请求知识产权部门的执行人员责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然而,这需要持有人提供有力的侵权证明,否则专利管理部门很难采取行动。
3. 提起诉讼:如果前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且对方的侵权行为已经给持有人造成了严重损失,持有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侵权专利。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否则很难获得成功。
总之,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维权,条件都是要有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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