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
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没有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创造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专利无效发生的目标群体
(1)主要处于专利纠纷阶段,例如作为侵权被告方、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站的被投诉方,或者收到疑似侵权的律师函,需要中止诉讼程序、提出抗辩的客户;有较多专利量、比较注重专利风险、且与自己保持合作的重点客户。
(2)已经被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需要代理人进行意见陈述及参加口头审理的客户。
哪些专利容易被无效
专利是否主动无效或被动无效,实质上涉及到的是专利权的稳定性。专利权的稳定性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但基本的因素是来自技术方案本身。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主要是形式审查,相对来说稳定性较差。
遇到专利无效该如何应对
面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挑战,专利权人可能会感到迷失和挑战重重。这种情形不仅可能导致专利保护的失效,还可能伴随着诉讼的不利结果,严重时会损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收益。然而,即便在专利无效宣告的不利局面中,专利权人也拥有反击的策略。
(1)答辩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可以提交答辩意见陈述书,反驳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并可提供相应的证据。答辩意见陈述书是专利权人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正式回应,其目的是反驳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维护专利的有效性。
(2)修改权利要求专利授权后的无效宣告行政程序中,专利权人有权利修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这是专利权人修改其专利保护范围的后机会,需要充分合理地运用这次机会,以大限度地保留专利权。
(3)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无效决定不服,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对无效决定救济的途径。法院将认定无效决定是否正确,而终是否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需要由知识产权局专利和复审无效审理部作出裁定。
如何防止专利无效
(1)专利检索专利申请同商标注册一样,在申请前好进行检索查询。特别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没有实质审查的过程,相对容易被授权。
(2)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专利申请文件是申请人向国知局说明专利状况,要求维护专利权的重要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修改权利要求书专利被无效的一大可能在于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太大,这种情况下可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缩小原有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取得专利权的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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