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如何进行逻辑主线的逻辑推理呢?看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是否是本申请技术方案能够解决的,本申请技术方案解决技术问题的逻辑是否自洽,以及本申请技术方案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特征是否能够达到其声称的有益效果。如果答案均为是,那么表明其属于整体基本合格的专利。
下面以两个案例来举例说明,如何基于逻辑主线快速判别专利撰写质量。
案例一 便携式终端的CPU频率调节方法及调节装置,专利号ZL201310462934.2。从其背景技术、权利要求1以及其有益效果的描述,我们快速提取其逻辑主线:
1)现有技术和技术问题:如下图所示,基于背景技术的第三段的描述很容易知道:其现有技术是CPU的核心数大和主频高,相应产生的技术问题是耗电厉害。
2)本申请技术方案:此处的技术方案以申请文件即首公开版本的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为准,该案的权利要求1如下图所示。
3)有益效果:一般从发明内容后一段或倒数第二段中可快速提取有益效果及其分析,如下图所示,该案的有益效果是降低CPU的运行功耗、耗电量,从而延长电池的续航时间。
案件撰写质量速判:先对于现有CPU的核心数大和主频高导致的耗电厉害的技术问题,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执行了两种操作,一是保持CPU的当前频率,二是调高CPU的当前频率,这个技术方案能不能解决核心数大和主频高导致的耗电厉害的技术问题呢?从技术方案来看没有涉及核心数的技术特征,显然解决技术问题的点不在从核心数上,而在技术方案涉及的CPU的当前频率和应用程序的运行频率上。
但从背景技术和有益效果的描述中无法确定CPU的当前频率和应用程序的运行频率与CPU的主频之间的关系,由此可以初步判断背景技术、有益效果的描述是存在问题的,无法让公众和审查员清楚的获知本申请技术方案是否能够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一步的,从逻辑自洽的角度分析,CPU主频高耗电厉害,那么其反面则应是CPU主频低耗电低,也就是说降低CPU的耗电量的方向应当是降低CPU的频率,但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对CPU的两种操作均没有降低CPU的频率,所以基于纯逻辑推理其技术方案是无法解决降低CPU的耗电量的技术问题的。
由此,我们可以基本断定该案的首公开版本撰写是实质性存在问题的,其撰写质量是较差的。该案例是一个授权案,我们对比一下其授权的权利要求1,如下图所示。标绿的字体为修改的内容,是在运行一个应用程序时,将CPU的高频率调小为一个应用程序的运行频率,从而实现了降低CPU运行频率进而降低耗电量,解决了耗电量厉害的技术问题,与上面的逻辑分析一致,可见其原申请文件撰写的逻辑主线确实是存在问题的。
案例二 数据库事务处理方法、装置及服务器,专利号ZL202010520559.2。同样的,从其背景技术、权利要求1以及其有益效果的描述,我们快速提取其逻辑主线:
1)现有技术和技术问题:从背景技术的描述,可清楚的知道,现有技术是工作节点先从本地缓存获取元数据,失败的情况下从全局元数据存储中获取;技术问题是容易出现各工作节点元数据不一致、事物处理异常的技术问题。
2)本申请技术方案:基于权利要求1(具体内容见下图)的提炼可知,其技术方案为:工作节点确定目标数据对应的新版本的元数据,并基于新版本的元数据对待访问用户数据执行目标事务中的操作语句。
3)有益效果:从发明内容倒数第二段中可快速提取有益效果及其分析,如下图所示,该案的有益效果是基于当前的全局版本信息来确定目标数据对象的新版本元数据的,因而可以确保在目标事务开启之前变更的元数据能够及时地对需要使用该元数据的工作节点可见。
该案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紧紧围绕着元数据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全局新版本信息确定新版本的元数据,并基于新版本的元数据来处理事务,即各工作节点使用的元数据都是新的是一致的,很好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元数据不一致以及由此导致的事务处理异常的问题,达到确保在目标事务开启之前变更的元数据能够及时地对需要使用该元数据的工作节点可见的有益效果。
整个逻辑主线清晰、能够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且解决技术问题的逻辑自洽,并能够达到相应的有益效果,为此,可以确定该案的撰写质量是基本OK的。当然,一个专利的撰写质量不仅仅看逻辑主线,还需要看从权的布局、说明书的支持、技术方案的扩展等,但基于逻辑主线的判断我认为是基本、快捷有效的。
来源:专利人詹守琴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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